【發言稿】《從孩子權益出發》同性家庭收養權益公聽會
大家好,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自2005年開始服務台灣同志家庭,我們看見同志在台灣社會養育子女不是兩三年的事,而是二三十年的社會事實,同志生養的方法很多元,無血緣收養更是同志生養子女的重要途徑,自2012年兒少權法修法,單身同志便透過收出養機構申請扶養無血緣子女,透過重重的社工評估,評估包含收養子女的照顧情形與收養家長的互動觀察,最後更有法院把關,合格的同志收養人才能收養子女,在我們的經驗裡,收養流程動輒三至五年才能完成,可以想見這些收養家庭需要多堅定的毅力,還有多麼愛孩子的心,他們才能在法律上成為一家人。
2019年同婚專法通過,迄今已經快三年了,我還記得在立法院外圍,下著大雨,多少同志等候專法三讀通過的那一刻,在那一刻,同志收養家庭也一起守候著,隨著議事槌敲下的那一刻,現場歡呼落淚,同志收養家長跟我說,至少過了,這樣我們收養家庭才有希望。
在台灣收出養結構中,被出養的孩子,因為原生父母親失去照顧功能,所以才需要適合的收養家庭完成愛的接力賽,讓孩子不用孤單長大,能就擁有愛他的家長繼續照顧。然而,因為同婚專法無法讓同志收養配偶的養子女,所以在法律單身時期,已經完成單身收養的家庭,即使締結同性婚姻,卻依舊無法讓孩子擁有雙親,甚至要讓已經結婚的同志離婚才能開啟收養孩子的流程,等於讓這些歷經辛苦的孩子,失去一位家長的法律保護。
在法律未完善的三年裡,我們看見同志爸爸沒辦法單獨帶孩子看醫生,只能等有親權的家長趕來才能幫孩子掛號,我們看見已婚的同志配偶,打電話向我們求助,詢問我們一定要放棄婚姻才能收養孩子嗎?為甚麼爭取那麼久的婚姻平權,我們如今卻要離婚才能跟孩子建立關係,我們看見為了要透過訴訟爭取親權,所以只好重新經歷社工評估,而孩子看到又有社工要來家裡訪視,害怕自己是不是要被送走了?為甚麼我們要讓孩子受苦?
在近三年的修法倡議中,我們不斷聽到需要凝聚社會共識,甚至聽到反對方因為害怕同志收養小孩,就會讓孩子變成同志的論述,然而,這樣的論述不僅忽略國內外的學術研究結果,也就是同志家庭養育的子女,其身心發展與異性戀家庭養育的子女無異,更重要的,我們想說:不要害怕孩子會變成同志,因為同志不是洪水猛獸,同志是你我身邊的一份子,是一起在這塊土地生活的人們,甚至我們用最簡單的話,表達最簡單的道理,就是孩子愛家長,不是因為家長是異性戀或同性戀,家長照顧孩子,也不是基於自己的性傾向,就只是因為愛而已,而且這份愛是超乎血緣,歷經千辛萬苦,接受多年的評估與法院認可,現在甚至要參與多少次記者會、公聽會,最後才被國家承認的愛。
我們希望不要讓虛擬的恐懼,造成孩子真實的痛苦,台灣平均每年都有上百位孩子等不到收養家庭,我們希望盡速修正同婚專法第二十條,讓等家的孩子可以找到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