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
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/ 關於同家會 / 簡介
根據本會自2005年創建以來,我們接觸的同志家庭,大致可分為三種家庭型態,第一種為重組家庭,其子女是前段異性婚姻所生,第二種則是人工生殖家庭,其子女是透過人工生殖技術,不論是滴精、IUI、IVF、Surrogacy擁有子女,第三種則是無血緣收養家庭,台灣自2012年修法後,便可以單身身分成為合格收養人,並需經過收出養機構評估與法院審查後,方可成功收養無血緣子女,本會迄今接觸至少300組台灣同志家庭。
根據本會自2005年創建以來,我們接觸的同志家庭,大致可分為三種家庭型態,第一種為重組家庭,其子女是前段異性婚姻所生,第二種則是人工生殖家庭,其子女是透過人工生殖技術,不論是滴精、IUI、IVF、Surrogacy擁有子女,第三種則是無血緣收養家庭,台灣自2012年修法後,便可以單身身分成為合格收養人,並需經過收出養機構評估與法院審查後,方可成功收養無血緣子女,本會迄今接觸至少300組台灣同志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