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權利應平等落實於不同性傾向

2024/02/27   386   人工生殖

2024227日同家會出席由衛福部舉辦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,秘書長璿萍代表出席發言:


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自2005年開始服務同志家庭,近20年的服務經驗中,我們看見同志透過收養、人工生殖等方法生養子女,全台灣將近500組同志家庭,養育近上千個孩子,孩子的年齡從零歲到上大學都有,早在2019年同婚專法通過之前,生養子女的同志家庭已存在台灣社會之中,因此今天所討論的家庭與子女權益,並非憑空想像或僅談論國外的學術研究,而是我們在台灣看見的真實生命經驗。


同家會不僅服務同志家庭,我們也服務想生養小孩的同志,2023年約有349位女同志諮詢海外人工生殖,諮詢者總是需要詢問我們:我可以去哪一個國家做試管?

我們一再看見身為台灣公民,同志卻被排除在人工生殖法之外,更令人感受到不公平的是「台灣試管技術全世界第二,卻只能眼睜睜看著外國夫妻拎著行李箱來到台灣診所,同志卻只能拎著行李箱前往陌生的國度。」

現行人工生殖法要求國民,僅僅因為她是同志,她就必須承擔更多生殖醫療與法律風險,療程花費更是異性戀夫妻的三到五倍以上,也拿不到任何生殖補助,甚至被迫接受生殖醫療技術低於自己國家的試管療程。

這樣的不平等還要多久?

同樣不平等的情境,我們也希望在討論代孕法案的過程中,不要再承受異性戀優先的荒謬邏輯,同婚通過已將近五年,攸關家庭權益的法案,不應該再有異性戀優先,同性戀再等等的立法邏輯,生育權利應平等落實於不同性傾向。


然而,我們基於長年服務同志生育的經驗,理解代孕制度牽涉面向眾多,更需要立法者嚴正看待,包含對於代孕者身體自主權的保障,也牽涉親子權利如何建立、醫療風險是否能充分告知等,在需要他方協助的情況下,我們期待同志家庭能在互助的過程迎接孩子到來,而非在不完善的制度中迎接新生命。

最後,我們也呼籲兒童最佳利益與家庭型態無關,在分享學術研究之前,我們只需要試想,當一個孩子肚子餓哭鬧,心情低落需要關心,此時孩子的需求是甚麼?不是一個異性戀、同性戀、單親、雙親這些身分,孩子需要的是一個願意關心他,溫暖回應他的照顧者。

也就是說不論家長是什麼性傾向、不論家長的數量是一個、還是兩個,主要照顧者有沒有能力與資源回應孩子需求才是最重要的,同樣在國際兒童權利組織CRIN的研究中,與人工生殖所生子女的權益相觀的是國家政策是否能 讓孩子不受年齡限制,充分知道生殖細胞來源,讓子女與家長可以擁有資訊進行身世告知。

當我們在討論兒童最佳利益的時候,國家應該要鼓勵家長不論是透過性行為、收養、人工生殖,都可以自在跟孩子討論身世的文化,而不是用迴避的態度面對孩子,無論捐贈生殖細胞的制度是否能包含指定捐贈,真正重要的是,在尊重捐贈者意願的情況下,有充分的資訊可以協助家庭進行身世告知,讓孩子不再困惑。

最後,早在2013年,美國兒科學會便公開表示:支持同性配偶撫養子女,這份聲明從兒童人權角度出發,列舉會影響兒童發展的因素,包含穩定的社經環境資源、以及社會歧視等,也就是說 真正影響孩子身心發展,不是家庭型態,而 是社會中基於偏見而產生的歧視言論,不是透過什麼方式生育,而是高舉家庭價值,卻刻意忽視家庭型態並非單一樣貌的刻板印象。」

2024.2.27 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第1場次

其他相關部落格

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

共同書寫台灣同志家庭文化、推廣同志家庭社會能見度,促進各地區同志家庭交流,創造互助資源網絡。

捐款支持 or 聯絡我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