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同志家庭諮詢問答】​:在國外完成繼親收養,回台灣還要再聲請嗎?

2022/07/07   1594   同志家庭法律權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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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同志家庭諮詢問答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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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我們在國外完成繼親收養,回台灣還要再聲請收養嗎?

A:同婚通過後,許多長年在海外生活的同志家庭,常常會有此疑惑。

 

那到底需不需要再聲請呢?答案是將依據家庭的生養情況與該國收養流程而定,若您的子女是在海外出生,並且該國的繼親收養程序與台灣相同,也就是經過社工評估與法院裁定,那您便可將「出生證明」與「法院收養判決」翻譯中文,並經由當地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,例如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等,將上述驗證完成的文件備齊後,回台灣後便可向移民署與戶政事務所聯繫,若文件無誤,便可攜帶前往戶政事務所進行收養登記,無須向地方法院再度聲請收養。

▓若您無法備齊上述文件,亦可向本會聯繫尋求個案協助。

▓相關資訊:台北民政局LGBT專區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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