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精行不行?提供給捐贈者的注意事項!

2021/08/13   4695   同志家庭法律權益

精子捐贈者(未透過精子銀行)所需要的評估跟準備


一、法律層面 

  1. 精子捐贈的協議書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

  • 協議書中除了說明精子提供是捐贈行為外,亦可以對於未來身世告知、與孩子接觸與否、接觸頻率等,都可以有所協議跟紀錄。透過協議過程,了解雙方的想法跟需求,但也同時保留彈性,須尊重孩子成年後,亦會有自主決定的權益。

  • 有事前清楚的約定,仍有利於未來進行同志配偶(繼親)收養出庭的說明文件,可作為一種佐證資料,但因該契約是否為有效契約,仍須依據法官認定,有可能因為違反社會公序良俗而視為無效契約,並且無法具有直接放棄親權的法律效力,若契約無效也意味著扶養子女的義務仍存在。


  1. 出庭協助同志配偶收養流程完成

  • 出庭非必然發生,但可能會被傳喚出庭確認出養意願,若拒絕出庭也可能會影響收養裁定。

  • 出庭對精子捐贈者也是一種保障,透過此程序,確認精子提供只是捐贈行為,沒有成為父親的意願,避免未來扶養義務的爭議。

  • 留意傳喚出庭的公文是否會發到戶籍地,若沒有告知原生家庭捐贈精子的行為。

  1. 撫養的爭議

  • 若孩子或女同志家長提出親子確認的要求,並要求提供孩子教養的相關費用。(被稱為「捐精超人」的Ari Nagel有被訴訟多次,需要負擔好幾位孩子的養育費用至成年-說故事的人報導-podcast)

  • 如果家長不幸過世,但家族無人可扶養,在後續監護順位上,若無其他親屬可照顧,曾經進行生父認領或被視為認領的捐精者,亦有可能有扶養一義務。


二、心理層面

  1. 捐精動機

  • 捐精動機可以是很個人主觀的需求或感受,例如希望幫助女性友人、期待自己的基因可以延續、用較特殊的方式成為類似父親的角色等等,捐精動機很個人,或很私密,但清楚自身的捐精動機,面對未來孩子身世告知後的好奇,或是他人的困惑較能夠清楚回應,並清楚自己行動背後的考量為何。

  1. 與孩子關係的界定、互動界線

  • 捐精者需與受贈精子的家庭進行討論,雙方對於捐贈者未來與孩子之間的關係界定、互動頻率為何,例如類似父親的角色、單純捐贈者、定期見面聚會、不再接觸等等。

  • 若捐贈者與受贈者有共同生活圈,捐贈者也有機會看到孩子的成長、受贈者的親職角色、親子關係的展現等面向,捐贈者需清楚自身與孩子、受贈者的界線為何,哪些教養議題能夠共同討論,哪些議題由家庭自行因應或處理。

  1. 理解孩子有「知」的權利跟需求

  • 根據國際兒童公約,每位兒童都有權利知道自己如何來到這個世界,有權利了解與自己有生理連結者是誰。因此,身世告知是尊重孩子有知的權利跟需求。在孩子在有知的需求時,捐贈者若能好好回應孩子的疑問、好奇,對孩子的自我認同、成長會有所幫助,若家長與捐精者刻意隱瞞子女身世,長遠來看也將影響子女的自我認同,或是對於同志配偶(繼親)收養

裁定而言將產生負面效應。


三、社會層面

  1. 與原生家庭溝通與否的考量

  • 部分捐贈者會將自己捐贈精子的決定與原生家庭進行溝通,減少未來產生爭議的可能性,例如對於跟孩子的關係定位、互動與否有所共識。

  • 如果捐贈者決定不與原生家庭進行討論,則需要評估若未來原生家庭得知此事件後,對於與孩子的關係定位或互動期待與捐贈者不同時,可以如何因應及溝通,以避免未來撫養或親權上的爭議。

  1. 合適讓朋友知悉的程度

  • 精子捐贈與否是重大決定,許多捐贈者會需要透過與親友討論,來協助自己評估是否要進行捐贈精子。討論的歷程能夠更為澄清自己的捐精動機、期待如何定義自己與孩子的關係等。

  • 當捐贈者與受贈者有共同朋友、共同生活圈時,知悉捐贈行為的朋友也需要對捐精的協議內容有所理解,包含捐贈者與孩子關係的定位、互動頻率等,減少悉知的朋友在未來給予捐贈者或受贈者過多的建議或涉入。

  1. 面對他人好奇、質疑(包含媒體)

  • 當親友得知精子捐贈的決定時,可能會出現好奇的提問,甚至是質疑這個行動,內在需要事前預備好,面對這些質疑,自己的立場為何?是否回應? 如何回應??另外,若為重複捐精者,未來可能也有面對媒體報導的風險,需事前思考若媒體曝光,對自己生活可能的影響,以及自己擁有那些因應資源,若您仍在思考是否捐精,並希望可以了解具體的法律風險,歡迎連繫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諮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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